私中書審
申請資格
一、亮點人才類:符合下列條件,經審查通過可依個人志願優先編入人社/雙語/數理/創意菁英群。1. 總統教育獎。2. 全國科展:各類獎項。3. 全國語文競賽:甲等(含)以上。4. 劍橋英語檢定:FCE以上。5. 全民英檢GEPT檢定:中高級初試。
二、數理類:符合下列條件,經審查通過可依個人志願優先編入創意/數理菁英群。1. 小學數學奧林匹亞:決賽獲傑出獎、特優獎、優等獎;初賽獲前三等獎。2. 美國數學AMC8檢定:Honor Roll Certificate(含)以上者。3. 新北市或台北市科展:優等(含)以上。
三、語文類:符合下列條件,經審查通過可依個人志願優先編入雙語菁英群。1. 劍橋兒童英語檢定:Flyers滿盾。2. 劍橋英語檢定:KET以上。3. 全民英檢GEPT檢定:初級複試以上。4.師德英檢:JET Lv A達3星以上者。5. 新北市或台北市語文競賽:獲市賽資格。
四、英語專長類:符合下列條件,經審查通過可依個人志願優先編入ESL專班/雙語菁英群。1. 劍橋英語檢定:PET以上。2. 全民英檢GEPT檢定:中級複試以上。3.師德英檢:JET Lv B達3星以上者。
五、其他特殊表現類:符合下列條件,經審查通過可優先入學。1. 教育部或教育局主辦之學生競賽:如美術、音樂、體育競賽等,個人賽獲優等(含)以上等第者。2. 中、高年級獲選為模範生:在校各領域學期成績表現優異。3.小學數學奧林匹亞:初賽獲得佳作以上。
六、其他各類特殊競賽成果卓著,各類特殊競賽亦可依規定提出申請,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可優先入學。如:新北市Scratch程式競賽獲獎、在校各領域均衡學習表現優異…等。
申請辦法
一、依規定日程,將報名表(正本)及相關佐證文件(影本),寄送至本校招生委員會。
二、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後,獲得優先入學資格之學生將以電話通知。
三、獲得優先入學資格之學生,須於規定日期完成確認手續。
四、獲得優先入學資格之學生,均須參加該年度之評量競賽。
五、優先入學尚未確定群別者,於評量競賽後依個人志願及競賽成果編定群別。
申請時程(以113學年度為例)
一、應備文件:
1. 報名表。
2. 學生親筆書寫之自傳正本。
3. 符合申請資格之佐證資料影印本。
4. 四上至五下之成績單。
二、申請時程: 自112年11月1日(三)起開始收件,請備妥申請文件以掛號寄出。
第一階段:於112年11月30日前寄出(以郵戳為憑)。
第二階段:於112年12月31日前寄出(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審查結果:第一階段:於112年12月15日下午4時前通知審查結果。第二階段:於113年01月16日下午4時前通知審查結果。
四、確認程序:須於指定日期與時段(預定於113年1月22日至1月26日間),攜帶送審資料之證明(正本,查驗後歸還),並繳交各項指定之文件(含六上期末成績單影本),以完成確認程序。
五、額外申請:若於113年1月後才取得符合申請資格,請於113年3月3日前,備妥各項申請應備文件另行繳交至本校。